出处与用法资料
示例用法
清·无名氏《刘公案》第84回:“也有那因奸谋害亲夫主,~一个心。”
详细释义
奸夫淫妇是一个联合结构成语,由‘奸夫’和‘淫妇’两个并列成分组成。逐字解释:‘奸’指奸诈、不正当、违反道德礼法;‘夫’指成年男子,此处特指有配偶的男性;‘淫’指放纵情欲、不守礼教;‘妇’指有配偶的女子。整体含义专指暗中通奸、破坏他人家庭的男女双方,即婚外情中的男性(第三者)与女性(出轨方)。引申义在现代语境中,常泛指任何介入并破坏他人合法婚姻或稳定恋爱关系的第三者,无论性别,但核心语义仍保留对不忠行为的道德谴责。感情色彩为强烈的贬义,集中体现了传统社会对‘通奸’行为的极端否定与道德鞭挞,带有司法与伦理的双重审判意味。
成语出处
明·施耐庵《水浒传》第27回:“奸夫淫妇,虽该重罪,已死勿论。其余一干人犯,释放宁家。”
成语故事
该成语的经典典故出自元末明初施耐庵所著《水浒传》第二十七回‘母夜叉孟州道卖人肉 武都头十字坡遇张青’。故事背景为北宋徽宗年间,清河县武大郎之妻潘金莲与富商西门庆通奸,二人合谋用砒霜毒杀武大郎。武松出差归来查明兄长死因,在向县令告状无果(因西门庆贿赂官府)后,遂在狮子楼酒楼当众杀死西门庆,后又回家杀死潘金莲,为兄报仇。随后武松主动到县衙自首。县令因其孝义勇猛且事出有因,在案卷上写‘奸夫淫妇,虽该重罪,已死勿论’,意即西门庆、潘金莲这对通奸男女本应处死,但既然已被武松杀死,便不再追究其罪责。武松最终被判处刺配孟州。后世由此故事衍生出大量戏曲、评书(如《武松杀嫂》),使‘奸夫淫妇’一词深入人心,成为专指破坏他人家庭之通奸者的固定贬称。此故事深层寓意在于展现‘私力复仇’与‘王法’的冲突,以及传统社会对‘通奸’罪不可赦的集体道德观。
文化背景
该成语根植于中国古代以儒家理学的‘存天理,灭人欲’为核心的性道德观。在帝制时代,‘通奸’是‘十恶’中‘不孝’‘不睦’等重罪的关联行为,对女性‘淫’的惩罚尤为严酷(如‘捉奸成双,打死勿论’的民间俗谚)。《水浒传》的引用反映了元明时期市井文学对‘正义复仇’与‘私刑’的复杂态度。清代《大清律例》明确规定:‘凡和奸,杖八十;有夫者,杖九十。’‘奸夫淫妇’一词浓缩了传统法律对婚姻神圣性的维护、对女性贞洁的极端要求,以及‘奸情’作为引发命案主要诱因的社会认知。其生命力延续至今,成为汉语中表达对婚外情道德谴责最具冲击力的词汇之一。
现代例句
这起离婚案中,男方与女秘书长期保持婚外情,被媒体曝光后,公众纷纷谴责这对奸夫淫妇。
老夫人指着画像怒斥:‘就是这对奸夫淫妇,勾结起来谋害了我家老爷!’
介入他人婚姻的人,无论出于什么理由,在道义上都是不光彩的奸夫淫妇。
根据《大明律》,通奸的奸夫淫妇要受到‘杖九十’的刑罚,可见古代对此行为的严厉惩处。
剧情里的奸夫淫妇最终身败名裂,这也警示世人婚姻忠诚是不可逾越的道德底线。
用法详解
语法功能:在句中常作主语或宾语,例如‘法律严惩奸夫淫妇’‘世人唾弃奸夫淫妇’。也可作定语,如‘奸夫淫妇的行为’。搭配要求:常与‘通奸’‘捉奸’‘惩治’‘唾弃’‘苟合’等词语连用,构成‘通奸的奸夫淫妇’‘捉奸在床’等固定表达。适用语境:多用于法律、道德评论、历史叙述或文学作品中,描述和谴责婚外情行为。使用禁忌:因语义极重且含强烈侮辱性,绝不适用于正式法律文书(应使用‘婚内出轨方’‘第三者’等中性术语)、严肃学术讨论或儿童面前。常见误用:1. 误用于合法离婚后的新伴侣;2. 混淆‘淫’的古义(特指‘不正当性关系’)与现代单指‘过分’‘放纵’的泛化义;3. 在现代平权语境下,易忽略其历史上对女性(‘淫妇’)的苛责与对男性(‘奸夫’)的相对轻纵,使用时应注意语境中的性别公平。
常见错误
① 易混淆字:‘淫’易误写为‘淫’(多一‘氵’)或‘淫’(少一‘氵’),需注意其字形为‘氵’+‘臬’。② 易错读音:‘奸’在成语中读 jiān(第一声),不读 gān(如‘奸细’亦读 jiān)。③ 误用场景:不可用于描述合法离婚后结合的伴侣;在平权时代讨论中,需警惕其历史上对女性的不公标签化,避免不加区分地使用。
近义成语辨析
① ‘狗男女’:含义更宽泛粗俗,可指任何行为不检、关系不正当的男女,不限于通奸,贬义更强且具侮辱性,口语化程度高,但缺乏‘奸夫淫妇’的特定法律与历史语境。② ‘第三者’:现代中性偏贬的术语,特指介入他人恋情或婚姻的第三方,不区分性别,语义更聚焦于‘介入’行为本身,批判性弱于‘奸夫淫妇’的‘淫乱’道德指控。③ ‘通奸犯’:法律术语,强调‘通奸’这一违法行为,用法正式,多用于司法文书,而‘奸夫淫妇’更具民间道德审判的文学色彩。
英文对照
直译: adulterer and adulteress | 意译: an adulterous couple (the man and woman involved in an affair) | 英语习语: the guilty couple (in the context of adultery); home-wrecker (slang, often for the third party, gender-neutral but more common for men); other woman/other man.
常见问题
‘奸夫淫妇’最早出现在哪部古籍?出处确定吗?
目前可考的最早书面出处是明代《水浒传》(约14世纪),但该词很可能在元明戏曲、话本中已流行。《水浒传》第二十七回的叙述是其经典化关键。清代《刘公案》的引用是后世沿用,非首创。
现代法律中还有‘奸夫淫妇’这个罪名吗?
没有。中国现行《刑法》已取消‘通奸罪’,婚内出轨属民事纠纷,可能涉及离婚诉讼中的过错方认定或重婚罪(需以夫妻名义持续同居)。‘奸夫淫妇’是古代法律与道德混合的旧称,现代法律文书使用‘婚内出轨方’‘同居者’等术语。
‘奸夫淫妇’和‘第三者’在感情色彩上有什么区别?
‘奸夫淫妇’是强烈贬义,兼具道德谴责与历史性的侮辱色彩,指向‘淫乱’行为本身;‘第三者’是中性偏贬的现代术语,侧重‘介入’关系的事实,批判性相对缓和,且性别中立。前者更情绪化、文学化,后者更社会学术语化。
这个成语只能指已婚者吗?
传统语境中,‘奸夫淫妇’特指有配偶者(至少一方有配偶)之间的通奸。若双方均未婚而恋爱,一般不称‘奸夫淫妇’。现代有时扩大化使用,但严格来说,其核心语义与‘破坏既有婚姻关系’绑定。
书写时要注意什么?
注意‘奸’是‘又’字底,不是‘犭’(如‘奸’误写为‘奸’);‘淫’是‘氵’+‘臬’,不要写成‘淫’或‘淫’。成语为四字固定结构,顺序不可颠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