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与用法
成语解释
命令他走就离开。形容服从指挥,听候调遣。
详细释义
逐字解释:麾,古代将领所持的大旗,也泛指指挥权;之,代词,指代他;即,立刻;去,离开。整体含义:成语字面意思是命令他离开他就立刻离开。现在用来形容人非常服从指挥,随时听候调遣,没有任何拖延或抵触。引申义:在现代汉语中,这个词常用来形容下属对上级的极度忠诚执行力,或者形容人与关系非常亲密,能够完全随自己的安排。感情色彩说明:中性偏褒义,多用于评价人的执行能力和忠诚,但有时也带有一种形容某人完全顺从的味道。
成语出处
宋·辛弃疾《沁园春·将止酒戒酒杯勿使近》词杯再拜,道‘麾之即去,招之须来。’”
成语故事
这个故事源于南宋著名词家、将领辛弃疾的词《沁园春·将止酒戒酒杯勿使近》。辛弃疾作为南宋时期的抗金将领,一生志在收复失地。然而在这首词中,辛弃疾通过对酒的劝诫,表达了自己怀才不遇、渴望重回沙场的激愤。词中写道:杯再拜,道,麾之即去,招之须来。这里的麾之即去和招之须来,是描述一种理想的将领与士兵之间的关系:即当将领挥动旗帜命令离开时,士兵立刻离开战场;当将领发出召唤时,士兵立刻赶回。这种描写不仅体现了古代军队纪律的严明,更表现了士兵对将领的绝对忠诚和信任。后世,这种生动的描述被广泛用来形容那些执行力极强、能够随时随传随到的人才。
文化背景
“麾”字在古代军事中具有核心地位,将领手持大旗象征着统帅权。因此,“麾之即去”一词根植于古代军事制度和对指挥效率的严格要求。在南宋时期,随着辛弃疾等文人将的创作,这种军事术语逐渐进入文学领域,增加了情感色彩,反映了当时文人大夫对能够施展才华的环境的向往。
成语例句
此时招之使来,他日不能~。★清·夏燮《中西纪事》第20卷
现代例句
作为经理的得力助手,小王办事极其高效,几乎能做到麾之即去,这让老板非常省心。
这支部队纪律严明,在战场上完全可以做到麾之即去,令敌人感到胆寒。
老李和我交情极深,只要我一需要他帮忙,他总是能麾之即去,从不推辞。
用法详解
①语法功能:该成语在句子中可以充当谓语描述人的状态,也可以充当状语修饰动作。②搭配要求:通常主语是某某人(如下属、士兵、助手),宾语通常是领导或指挥者。③适用语境:适用于军事指挥、职场管理或描述人与人之间极度信任且服从的关系。④使用禁忌:不宜用于形容那些很有主见、性格独立的人,因为该词带有明显的被动和服从色彩。⑤常见误用:人们容易与“挥之即去”混淆,两者意义相似,但侧重点略有细微差别。
常见错误
①容易写错字:容易将“麾”误写为“辉”。②容易读错音:无多音字。③容易用错场景:不要在形容一个非常有叛逆精神或拒绝合作的人时使用这个词,否则会产生逻辑矛盾。
近义成语辨析
① 挥之即去:意思是一挥手就离开。虽然和麾之即去意思相近,但“挥之即去”往往带有一种轻蔑或不把对方当回事的意味,而“麾之即去”更侧重于对命令的服从。② 呼之即来:意思是一召唤就赶来。它与“麾之即去”构成对仗,侧重于被召唤时的快速响应,两者结合起来完美形容完全的忠诚与服从。
英文对照
直译: leave as soon as commanded by the banner | 意译: be ready at a moment's notice | 英语习语: be at someone's beck and and call
常见问题
麾之即去和挥之即去有什么区别?
两者都表示听从命令立刻离开。但“麾之即去”带有更强的军事色彩,强调对指挥权的服从;而“挥之即去”有时带有贬低对方,或者对对方表示厌烦的意思。
这个成语通常形容什么样的人?
通常形容那些执行力极强、对上级或领导绝对忠诚、能够随时随地调遣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