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与用法
成语解释
伏屈服;烧埋烧埋银钱,旧时官府向杀人犯追缴赔给死者家属的埋葬费。比喻不伏罪或不听劝解。
详细释义
“不伏烧埋”是一个具有浓厚元代法律色彩的成语。逐字解释:“不”即否定;“伏”意为屈服、认罪或服气;“烧埋”是宋元时期的法律术语,指“烧埋银”,即官府强制罪犯家属支付给死者家属用于安葬死者的赔偿金。整体含义是指罪犯拒不认罪,或者拒绝承担因杀人等罪行而产生的经济赔偿责任。引申义方面,现代多用来比喻一个人犯了错误却强词夺理,不肯承认过错,或者面对他人的劝解、批评时态度强硬,拒不接受。感情色彩上,该成语通常带有贬义,形容人固执己见、蛮横无理或逃避责任的态度。
成语出处
元·康进之《地逵负棘》第四折休道你兄弟不伏烧埋,由你便直打到梨花月上来。”
成语故事
“不伏烧埋”的故事背景主要植根于宋元时期的法律制度与社会生活。在那个时代,法律对于杀人伤人案件有着明确的经济赔偿规定。如果一个人致人死亡,除了需要接受官府的刑罚外,还必须向死者家属支付一笔名为“烧埋银”的费用,用于死者的火化和安葬。这笔钱是法定的,不容抵赖。故事的原型往往发生在公堂之上或市井纠纷中:假设某位恶霸或鲁莽之徒打死了人,官府判决其赔偿烧埋银。然而,此人依仗权势或生性顽劣,不仅不承认自己的罪行,还大声嚷嚷拒绝支付这笔安葬费,表现出一种“我就是不伏烧埋”的无赖姿态。元代杂剧作家康进之在《李逵负荆》(注:用户提供的《地逵负棘》应为《李逵负荆》之误,或为同题材剧目)等作品中,生动地刻画了这类人物形象。剧中人物在面对铁证如山的罪责时,依然嘴硬,声称“休道你兄弟不伏烧埋”,意思是别说我不肯认罪赔钱,你就是打我也没用。这种情节深刻反映了当时社会对无赖行径的批判。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错事就要勇于承担,无论是法律责任还是道德谴责,逃避和抵赖终将受到世人的唾弃。后世便用“不伏烧埋”来形容那些死鸭子嘴硬、拒不认账的人。
文化背景
“烧埋银”制度是中国古代法律史上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始于宋代,盛行于元代。它体现了中国古代法律中“刑民合一”的特点,即在惩罚犯罪的同时,也注重对受害者家属的经济补偿和人道主义关怀。这一制度要求罪犯不仅要承受肉体或自由的刑罚,还要承担安葬死者的社会责任。了解这一背景,就能明白为什么“不伏烧埋”在当时被视为极其恶劣的行为,因为它不仅挑战了法律权威,更违背了“死者为大”的传统伦理观念。这个成语因此成为了检验一个人是否敢于担当、是否遵守法纪与道德的试金石。
成语例句
我又不敢当厅抵赖,恰待分说,又道咱家~。★《元曲选·争报恩》二
现代例句
明明是他操作失误导致数据丢失,可他在会议上却一副不伏烧埋的样子,坚决不肯道歉。
肇事司机撞人后不仅不救人,还试图逃逸,被拦截后依然不伏烧埋,拒绝支付任何医疗费用。
孩子打碎了花瓶,妈妈本想教育他,没想到他反倒不伏烧埋,大声辩称是猫碰掉的。
老张家的狗咬伤了邻居,面对调解员,老张竟然不伏烧埋,连一句软话都不肯说。
这部元杂剧里的反派角色塑造得入木三分,那种不伏烧埋的无赖嘴脸让人恨得牙痒痒。
用法详解
语法功能上,“不伏烧埋”在句子中常作谓语,也可作定语修饰人的态度。搭配要求上,常与表示态度强硬的词语连用,如“态度不伏烧埋”、“一味不伏烧埋”。适用语境多用于描述纠纷、案件审理、职场问责或人际冲突中,一方拒不认错或拒绝赔偿的场景。使用禁忌方面,由于该成语源于刑事案件且含贬义,不宜用于正式的外交场合或描述轻微的无心之失,以免语气过重。常见误用是将其误解为“不怕困难”或“不畏惧死亡”,这是完全错误的,必须明确其核心在于“不服罪”和“不赔偿”。
常见错误
① 易错字:常将“伏”误写为“服”,虽然意思相近,但在成语定型中应为“伏”;将“烧埋”误写为“烧卖”或“少埋”。② 易错音:“埋”在此处读作 mái,不读 mán。③ 易错用:容易将其误用为褒义,形容人“不畏强权”或“坚持真理”,这是完全错误的,该成语专指无理抵赖。
近义成语辨析
① 强词夺理:侧重于明明没理却硬要找借口辩解,强调言语上的狡辩;而“不伏烧埋”更侧重于行动和态度上的拒不认罪、拒不赔偿。② 矢口否认:指一口咬定不承认,侧重于“不承认”这一动作本身;“不伏烧埋”则包含了“不服气”和“不履行义务”的双重含义,语意更重。③ 顽固不化:形容思想保守或坚持错误不肯改变,适用范围广;“不伏烧埋”专指在过错或罪责面前的抗拒态度,针对性更强。
英文对照
直译:not submit to paying burial expenses | 意译:refuse to admit guilt or pay compensation | 英语习语:refuse to face the music(拒绝承担后果)/ stand one's ground stubbornly(固执己见)
常见问题
“烧埋”具体是指什么?为什么现在很少听到这个词?
“烧埋”是宋元时期的法律专用术语,全称“烧埋银”,指官府强制杀人犯或致人死亡者支付给死者家属的安葬费用。现代法律体系中,这部分内容被纳入“民事赔偿”或“死亡赔偿金”范畴,不再使用“烧埋银”这一古称,因此该词在日常生活中已消失,仅保留在该成语中。
这个成语只能用于杀人案件吗?
不是。虽然其典故源于刑事命案,但在现代汉语中,它的用法已经泛化。现在常用来比喻在任何错误、过失或责任面前,拒不承认、拒绝道歉或拒绝承担责任的行为,适用于职场、生活等各种场景。
“不伏烧埋”和“死猪不怕开水烫”有什么区别?
两者都形容人不知羞耻、无所谓的态度。但“死猪不怕开水烫”更侧重于形容人对批评、惩罚已经麻木,无所谓了;而“不伏烧埋”更侧重于主观上的“不服气”和“抗拒”,强调 actively 拒绝认罪或赔偿的对抗态度。
出处中的《地逵负棘》是什么书?
这很可能是对元代康进之著名杂剧《李逵负荆》的误记或异名。该剧讲述了李逵误会宋江强抢民女,后真相大白,李逵负荆请罪的故事。成语“不伏烧埋”虽多见于元曲选本如《争报恩》,但其反映的法律背景和语言风格与《李逵负荆》等元杂剧一致,是当时市井语言的真实写照。
在现代生活中,如果遇到“不伏烧埋”的人该怎么办?
遇到这种人,首先应保持冷静,收集好证据(如录音、录像、书面记录等)。如果是法律纠纷,应直接诉诸法律,由法院强制执行赔偿;如果是职场或人际冲突,可寻求上级、第三方调解机构介入,避免与其进行无谓的口舌之争,因为这类人往往听不进劝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