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与用法资料
示例用法
那小子就在窑里面。俗话说,~。这下看他小子怎么办! ★路遥《平凡的世界》第一卷第49章
详细释义
逐字解释:捉,抓捕、查获;贼,指偷窃财物的小偷;赃,指偷窃来的赃物。奸,特指通奸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双,指双方、两人。整体含义:字面意思是抓捕小偷必须当场查获赃物,捉拿通奸者必须当场抓到双方。引申义:在现代生活中,这个成语强调任何指控、定罪或道德谴责都必须有确凿、直接的证据支持,不能仅凭猜测、传闻或片面之词就轻易下定论。它体现了法治精神和实事求是的原则。感情色彩:中性偏褒义,因为它倡导一种严谨、公正的处事态度,反对诬陷和武断。
成语出处
宋·胡太初《昼帘绪论·治狱》:“谚曰:‘捉贼捉赃,捉奸捉双。’此虽俚言,极为有道。”
成语故事
时代背景:此谚语最早见于南宋时期。宋代是中国古代司法制度发展的重要阶段,地方官吏在审理案件时,开始更注重证据的收集与审查,以区别于前代的'春秋决狱'等侧重于主观推论的审判方式。主要人物:胡太初,南宋官员、学者,曾任地方司法官职,其著作《昼帘绪论》是记录其治狱经验与思想的文献。完整情节:在《昼帘绪论·治狱》篇中,胡太初系统论述了审理案件的要点。他引用民间流传的谚语'捉贼捉赃,捉奸捉双',并评价道:'此虽俚言,极为有道。'他认为,这句看似粗俗的民间智慧,却深刻揭示了司法审判的核心——必须依靠实物证据(赃)和直接人证(双)来定罪,而不能仅凭原告一面之词或捕风捉影的传闻。他以此告诫同僚,审理案件时要深入调查,确保证据链完整,避免冤狱。深层寓意:故事告诉我们,无论是法律审判还是日常评判,客观、直接的证据是定案定论的基础。它反对主观臆断和情绪化指责,倡导理性、审慎的求证精神。后世影响:这句谚语因其通俗易懂、道理深刻,从宋代民间一直流传至今,成为汉语中强调证据至上的经典表达。现代作家路遥在《平凡的世界》中引用它,正是为了表现人物在困境中坚持事实、寻求真相的朴素法理观,使其在当代文学中焕发新的生命力。
文化背景
这个成语深刻反映了中国传统司法文化中'重证据'的萌芽思想。在宗法社会背景下,'奸'事不仅关乎个人道德,更涉及家族荣誉与秩序,因此必须'捉双'以绝争议。宋代商品经济有所发展,盗窃案件增多,'捉赃'成为断案关键。胡太初将俚语提升到'极为有道'的高度,说明当时有识之士已认识到证据在司法中的核心地位,这与后世'疑罪从无'的现代法理精神有相通之处。成语的持久流传,也体现了中国民间社会对公正、实事求是价值观的普遍认同。
现代例句
法官提醒双方,捉贼捉赃,捉奸捉双,公诉方必须提供直接证据,不能仅凭怀疑就指控被告。
夫妻吵架时,一方指责对方出轨,调解员劝道:捉奸捉双,你有确凿的证据吗?没有证据的话,这种话会严重伤害夫妻感情。
小王怀疑同事小李偷了项目资料,但经理说:捉贼捉赃,你得找到证据,不能因为项目进度慢了就随便怀疑同事。
面对网上毫无根据的爆料,网友评论道:捉贼捉赃,捉奸捉双,请先拿出截图或录音,否则我们不会相信一面之词。
老师处理学生打架事件时,严肃地说:谁先动手的,必须搞清楚。捉贼捉赃,捉奸捉双,要有证人或者监控,不能各执一词。
用法详解
语法功能:通常作谓语或状语,也可分述使用。例如:'咱们办事要捉贼捉赃,捉奸捉双。'搭配要求:常与'必须'、'要'、'得'等情态动词连用,或与'证据'、'事实'等名词呼应,如'讲究捉贼捉赃,捉奸捉双'。适用场景:适用于法律辩论、家庭纠纷调解、职场指控澄清、舆论监督等需要强调证据重要性的场合。使用禁忌:不适用于已经证据确凿、铁证如山的既定事实陈述,此时使用显得冗余;也不应被滥用为逃避调查的借口。常见误用:有人误用于形容'要抓住关键'或'要一网打尽',忽略了其核心是'确凿证据'而非'行动彻底'。
常见错误
① 易写错字:'赃'易误写为'脏'(如'干脏活'的脏),需注意'赃'有'贝'字底,与财物相关;'奸'在古汉语中特指'不正当的男女关系',现代易误用为'奸诈'的奸,但此处固定用'奸'。② 易读错音:'赃'为第一声zāng,非二声;'双'为第一声shuāng,无误。③ 易用错场景:常被误用于形容'要抓住要害'或'要一网打尽',如'治病要捉病捉根'(错误类比)。正确用法必须紧扣'指控需证据'这一核心,且多用于对他人指控的质疑或自我辩护的强调。
近义成语辨析
① 空穴来风:比喻消息和传说并非完全没有根据,但本成语强调'有根据'必须是'确凿证据',而非'有根据的传闻'。空穴来风可中性可略带贬义(指传闻),本成语则严格中性。② 无风不起浪:比喻事情的发生总有原因,侧重于因果联系,但'浪'(现象)本身未必是'证据'。本成语则明确要求'赃'与'双'这类直接证据。③ 真凭实据:指真实可靠的证据,与本成语核心意思最接近。但'真凭实据'是泛指任何证据,而本成语特指'抓贼'与'抓奸'这两种具体场景下的直接证据,场景性更强。
英文对照
直译: Catch a thief with the stolen goods; catch an adulterer with both parties. | 意译: Concrete evidence is required for any accusation. | 英语习语: There is no smoke without fire (但此习语侧重‘事出有因’,与本成语‘确凿证据’的核心有差异,更贴切的对应是 'Proof is needed' 或 'You need evidence to make an accusation')。
常见问题
为什么'捉奸'一定要'捉双'?单方面发现不行吗?
因为'奸情'是一种双方参与的隐秘行为。单方面的指控(如一方承认而另一方否认)在法律和事实认定上极易产生冤假错案。'捉双'意味着需要直接证据证明双方当时处于不正当关系中,这是最有力的物证与人证结合,避免了'一口咬定'的诬陷可能,体现了证据的不可抵赖性。
这个成语在现代法律中完全适用吗?
其精神内核——'重证据'——完全适用且是现代法治基石。但具体形式有差异。现代法律证据体系更复杂,包括书证、物证、电子数据、勘验笔录等,不局限于'赃物'与'双方在场'。例如,网络诈骗可能没有实体'赃物',但转账记录就是电子'赃';通奸案也可能通过其他间接证据链认定。成语是朴素概括,法律是精细规则。
出处是宋代的,为什么感觉像民间俗语?
胡太初在书中明确称其为'谚曰',即民间谚语。这说明该说法在宋代已广泛流传于市井。胡太初作为官员,将其引入官方司法论述,并给予'极为有道'的高度评价,实现了从'俚言'到'官箴'的升华。这正体现了中国人民间智慧对官方治理的积极影响。
这个成语只能用于道德谴责吗?能用于正面表扬吗?
不能。该成语的结构是'捉...捉...',其语用功能是'在指控或怀疑时,要求提供证据',带有质疑和防御性质。它用于对'负面指控'的回应,如'你没有证据不能乱说'。用于正面表扬时,应说'有真凭实据'或'证据确凿',而非使用此成语。
'捉贼捉赃'和'捉奸捉双'可以分开使用吗?
可以,且常见。当语境只涉及盗窃时,单说'捉贼捉赃';只涉及通奸时,单说'捉奸捉双'。两者并列使用(用逗号隔开)是为了强调这一原则适用于两类最常见的疑难纠纷,形成对仗,增强说服力。分开后各自含义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