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词条

捉贼捉赃

zhuō zéi zhuō zāng

~,捉奸见双。又无证见,如何断得他罪。 ★明·冯梦龙《古今小说》卷三十五

简拼 zzzz 初中 双面 联合结构

出处与用法资料

示例用法

~,捉奸见双。又无证见,如何断得他罪。 ★明·冯梦龙《古今小说》卷三十五

详细释义

捉贼捉赃是一个联合结构的成语,字面意思是抓贼时要同时缴获赃物。逐字解释:‘捉’意为捕获、抓住;‘贼’指偷窃或非法活动的人,引申为做坏事的人;‘赃’指偷盗来的财物或非法所得的证据。整体含义强调处理违法行为或纠纷时,必须掌握确凿、直接的证据才能定罪或认定责任,不能仅凭怀疑或间接推断。引申义在现代生活中广泛用于法律、调查、职场、学术等任何需要事实依据的领域,强调‘证据说话’的理性原则。感情色彩为中性偏褒义,通常用于肯定严谨的取证态度,但在批评司法或调查程序不严时,也可带贬义,表达对证据不足却草率定论的不满。

成语出处

宋·胡太初《昼帘绪论·治狱》:“谚曰:‘捉贼捉脏,捉捉双。’此虽俚言,极为有道。”

成语故事

这个成语的明确文字出处见于宋代官员胡太初所著的司法手册《昼帘绪论·治狱》。胡太初在书中总结司法经验时写道:‘谚曰:捉贼捉脏,捉捉双。此虽俚言,极为有道。’意思是民间谚语说‘抓贼要拿到赃,抓奸要成双’,这虽然是粗浅的俗话,却极为符合司法真理。这里的‘脏’是‘赃’的古俗字。宋代是中国古代司法制度高度发展的时期,以《宋刑统》和《洗冤集录》为代表,强调‘以证定罪’,反对主观臆断。胡太初作为地方官,引用这句谚语来告诫审理案件的官吏:定罪必须要有物证(赃物)与人证(双证)相结合,不能仅凭口供或怀疑。这一思想在明代被冯梦龙在《古今小说》中再次引用:‘又无证见,如何断得他罪’,使其从司法谚语广为传播,成为全社会共识。后世明清小说、公案戏剧中常见‘人赃并获’的情节设计,正是这一司法理念的文学化体现。该成语从专业司法术语演变为日常俗语,深刻影响了中国人‘重证据、轻口供’的思维习惯,与现代法治精神中的‘证据裁判原则’遥相呼应。

文化背景

该成语植根于中国古代‘重实证’的司法传统。早在战国《睡虎地秦简·封诊式》中就有‘求其亡’‘得之’等物证要求。宋代《洗冤集录》系统规定了现场勘查、尸检、物证保管等制度,胡太初的谚语正是这一制度文化的通俗总结。它体现了中国传统法文化中‘实事求是’的理性精神,与‘疑罪从无’思想相辅相成。在民间,它升华为一种道德训诫:指责他人需负责,说话要有根据。这种‘证据意识’虽与现代科学证据体系不同,但共同构成了中华文化中崇尚客观、反对诬妄的思维底色。当代中国的‘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司法原则,可视为这一古老智慧在现代的创造性转化。

现代例句

法律审判

法庭上,检察官强调,根据现代法治原则,捉贼捉赃,任何定罪都必须有直接、合法的证据支持。

职场调查

公司调查泄密事件时,hr经理提醒大家要捉贼捉赃,不能因为某人平时表现不佳就随意怀疑。

家庭矛盾

孩子指责弟弟偷了零花钱,妈妈教育他说:捉贼捉赃,你得找到证据,不能随便冤枉人。

学术辩论

在研讨会上,学者指出,批评他人的研究结论时,必须捉贼捉赃,用具体的数据和文献指出问题,而非空泛指责。

媒体报道

资深记者告诫新人:做调查报道要捉贼捉赃,每一句指控都必须有录音、文件或目击者支撑,否则会构成诽谤。

用法详解

语法功能:通常作谓语或状语,也可充当定语或主语。例如‘办案要捉贼捉赃’(谓语)、‘必须坚持捉贼捉赃的原则’(定语)。搭配要求:常与‘必须’‘讲究’‘坚持’‘原则’‘证据’等词语搭配,如‘捉贼捉赃,捉奸在床’(常与对仗俗语连用)。适用语境:适用于法律审判、纪检监察、学术辩论、职场调查、家庭纠纷调解等需要客观证据支撑的正式或严肃场合。使用禁忌:不适用于纯粹的主观感受、情感表达或无法提供证据的日常琐事争论;避免用于已有人证物证完全确凿的情况,此时用‘证据确凿’更贴切。常见误用:一是误写为‘捉贼捉脏’(‘脏’指污秽,与财物无关);二是误解为必须‘当场人赃并获’,而其实强调证据链的完整性,不局限于瞬间抓获;三是用于没有证据的指控,如‘你这就是捉贼捉赃’,反而违背成语本意。

常见错误

① 易错字:常误写为‘捉贼捉脏’(zāng),‘脏’指污秽,与财物无关,正确应为‘赃’(zāng),从‘贝’部,表与财物相关的非法所得。② 易错读音:‘赃’易误读为第四声zàng(如‘脏话’),正确读音为第一声zāng。③ 误用场景:误用于无需证据的场合,如‘他成绩差,捉贼捉赃,肯定没复习’(这是主观推断,非证据);或用于已有充分证据时,如‘证据都在,已经是捉贼捉赃了’(此时‘证据确凿’更准,因‘捉赃’强调‘获取证据’过程已完成)。

近义成语辨析

① 人赃俱获:侧重‘当场’同时抓住人和赃物,强调时机和现场,比‘捉贼捉赃’更具体、更具戏剧性,常用于抓捕行动。而‘捉贼捉赃’范围更广,可指任何环节的证据链完整,不限于当场。② 证据确凿:强调证据本身充分、可靠,是结论性描述,不涉及取证过程。‘捉贼捉赃’则强调‘获取证据’这一行动原则。③ 空穴来风:比喻传言有根据,但侧重‘迹象’与‘传闻’的关联,与‘捉贼捉赃’要求的‘实物证据’有本质区别,后者是司法硬标准,前者是逻辑推断。

英文对照

直译: Catch a thief with the stolen goods. | 意译: Evidence is paramount; one must have proof to accuse someone. | 英语习语: Caught red-handed (强调当场抓获) / No smoke without fire (强调迹象必有原因,但侧重推断而非直接证据)。最贴近的对应表达是 'You must have the goods on someone'(俚语,意为掌握某人罪行的确凿证据)。

常见问题

‘捉贼捉赃’和‘人赃俱获’有什么区别?

核心区别在于侧重点不同。‘人赃俱获’特指抓捕行动中‘当场’同时控制嫌疑人和赃物,强调瞬间的、同步的抓获,多用于执法场景。‘捉贼捉赃’则泛指整个调查、指控过程中必须获取确凿证据(不限于赃物,也可以是文件、录音等)的原则,强调证据的必要性和完整性,适用范围更广,可用于司法、职场、生活等任何需要讲证据的场合。

这个成语里的‘赃’一定是偷来的东西吗?

不一定。在古代,‘赃’泛指通过非法手段获得的财物或利益,包括贪污、受贿、诈骗等所有非法所得,不限于盗窃。现代用法中,‘赃’的狭义仍指偷盗赃物,但成语已引申为任何能证明错误行为或责任的‘关键证据’。因此,在比喻用法中,‘赃’可以是违规操作的记录、作弊的证据、违约的合同等,核心是‘能直接定论的物证’。

在现代法治社会,这个成语还完全适用吗?

基本精神完全适用,但具体内涵已扩展。古代‘赃’主要指实物,现代证据体系包括物证、书证、电子数据、证人证言等。‘捉贼捉赃’的朴素原则——‘无证据不定罪’——正是现代‘证据裁判原则’的通俗表达。不过,现代法律承认间接证据链、逻辑推理等,不要求每个案件都‘人赃并获’,因此该成语更应理解为‘强调证据至上的态度’,而非僵化的取证模式。它仍是提醒人们:任何严肃指控,都必须有据可依。

出处中‘捉贼捉脏’的‘脏’字,为什么现在写成‘赃’?

这是古今字与规范字的问题。‘赃’是正字,从‘贝’部,本义为‘纳贿’;‘脏’是‘赃’的俗写异体字,因音同而通,但‘脏’本义指‘身体内部器官’或‘污秽’。古代文献中常混用,但现代汉语规范以‘赃’为唯一标准字形,指非法所得。因此,成语应写作‘捉贼捉赃’,以符合现代字形规范并避免歧义。

这个成语的感情色彩一定是褒义吗?

不完全是。当用于赞扬严谨、公正的取证态度时,它是褒义的,如‘这位法官办案捉贼捉赃,令人信服’。但当用于批评某些人借口‘没有赃物’而逃避责任,或讽刺司法程序僵化、只重形式证据时,它可能带贬义或讽刺意味,如‘难道非要捉贼捉赃才能处理腐败?间接证据就不能用吗?’。因此,其色彩取决于具体语境,总体偏向中性,表达一种客观原则。

成语接龙

捉贼捉赃 后面可以接什么

按最后一个拼音 zang 继续接,下面是候选成语。

臧穣亡羊

zāng gǔ wáng yáng

《庄子·骈拇》载,臧、穣二人牧羊,臧挟策读书,穣博塞以游,皆亡其羊;因以为典,喻事不同而实则一。

葬玉埋香

zàng yù mái xiāng

~偏不免,上天入地总无因。箧中侥幸存遗稿,十万珠玑认化身。 ★田汉《黑马·跋》

脏心烂肺

zāng xīn làn fèi

她要名不要利,财物一概不收,自制的用品也只收工本钱,免得叫~人毁她名声。(冯骥才《三寸金莲》第十四回)

臧否人物

zāng pǐ rén wù

语言运用的微妙之处,使~也同样出现了秉的局面。

臧谷两亡

zāng gǔ liǎng wáng

仲尼忧世接舆狂,臧谷虽殊谒两亡。(宋·苏轼《咏史和刘道原》)

赃污狼藉

zāng wū láng jí

中书舍人于尹躬,其弟皋谟,~。 ★唐白居易《败于尹躬洋州刺史制》

赃官污吏

zāng guān wū lì

[焦面鬼]口里喊叫:“杀了~,替民除害,要性命的,各自回避!” ★《禅真后史》第二一回

葬身鱼腹

zàng shēn yū fù

尸体为鱼所食。指淹死于水中。

相关成语

捉贼见赃,捉奸见双

zhuō zéi jiàn zāng,zhuō jiān jiàn shuāng

明·洪楩《清平山堂话本·简贴和尚》:“‘~’,又无佐证,如何断得他罪?”

捉贼捉赃,捉奸捉双

zhuō zéi zhuō zāng,zhuō jiān zhuō shuāng

那小子就在窑里面。俗话说,~。这下看他小子怎么办! ★路遥《平凡的世界》第一卷第49章

赃污狼藉

zāng wū láng jí

中书舍人于尹躬,其弟皋谟,~。 ★唐白居易《败于尹躬洋州刺史制》

捉贼见赃

zhuō zéi jiàn zāng

脏偷盗或贪污受贿所得的财物。捉盗贼必须看到赃物。指必须要有真凭实据。

臧穣亡羊

zāng gǔ wáng yáng

《庄子·骈拇》载,臧、穣二人牧羊,臧挟策读书,穣博塞以游,皆亡其羊;因以为典,喻事不同而实则一。

赃私狼藉

拼音:zāng sī láng jí

释义:指贪污受贿,行为不检,名声败坏。出处:《晋书·会稽文孝王道子传》[茹千秋]其子寿龄为乐安令,赃私狼藉,畏法奔逃,竟无罪恶罚,傲然还县。”示例: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