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与用法资料
示例用法
天生民不能自治,于是乎立之君,付之以~。 ★明·刘基《蛇蝎》
详细释义
①逐字解释:生指生命、生存;杀指杀害、处死;之是助词,相当于汉语的;权指权力、权利。②整体含义:指决定他人生死的绝对权力。在古代君权社会下,这通常被认为是君主专有的最高神圣权力象征。③引申义:在现代语境中,该词常用来形容对某人或某事物的某种命运具有决定性的支配力量,有时也用于比喻某种极端的、独断的裁量权。④感情色彩说明:中性偏冷,在描述古代权力结构时带有绝对的威严和不容侵犯的色彩。
成语出处
汉·荀悦《汉纪·哀帝纪上》:“况郭解之论,以匹夫之细,窃生杀之权,罪已不容于诛矣。”
成语故事
①时代背景:故事源于东汉时期,那是一个封建专制高度集中的时代,君主被视为天子,拥有国家的最高统治权。②主要人物:荀悦是汉代著名的史学家,《汉书》的作者之一;郭解是东汉时期著名的侠士,以仗义闻名,行事乖张。③完整情节:典故记载于《汉纪》中。当时荀悦在评价侠士郭解时提到,郭解在当时极具名望,他行事仗义,甚至为了自己心中的正义感,私自判决并处死他认为作犯的人。这种行为在荀悦看来,是严重挑战了律治的尊严和君主的权威。荀悦在史书中写道:况郭解之论,以匹夫之细,窃生杀之权,罪已不容于诛矣。这句话的意思是:更何况郭解这一个平民,竟然私自窃取了决定他人生死的权力,这种罪行已经到了不可饶恕的地步。④深层寓意:这个故事强调了古代法治思想中一个核心观点:生死权力必须属于国家或君主,个人私自行使这种裁决权是对社会秩序和权威的破坏。⑤后世影响:生杀之权一词自此后被广泛用于形容古代君主的绝对专权,也常用来警示个人滥用司法权力的危险性。
文化背景
生杀之权的概念源于中国古代的法家与儒家思想的结合。法家认为刑罚是君主的利器,必须掌握在君主手中;儒家则通过君权神授理论赋予君主权力以天命的合法性。在这种文化背景下,生杀之权不仅是一个法律概念,更是一种政治图腾和社会等级的终极体现。
现代例句
在古代封建社会中,君主掌握生杀之权是维持其绝对统治的核心手段。
这部小说通过描写反派人物对生杀之权的迷恋,深刻揭示了人性的扭曲。
在现代法治国家,任何个人或组织都不能私自拥有生杀之权,必须经过法律审判。
用法详解
①语法功能:在句中常充当宾语(如:掌握了生杀之权)或主语(如:生杀之权掌握在他人手中)。②搭配要求:常与掌握、夺取、行使、收回、丧失等动词搭配。③适用语境:适用于讨论历史政治、法律理论、文学评论或描述具有极高权威的领导人物。④使用禁忌:不宜在随意的日常闲谈或非正式场合使用,否则会显得过于沉重且带有政治色彩。⑤常见误用:部分学习者容易将其误认为普通的“决定权”,而忽略了其背后蕴含的生死予夺的极高威权色彩。
常见错误
①容易写错的字:容易将“杀”错写成“煞”,将“权”错写成“卷”。②容易用错的场景:在描述普通人的小决定(如决定吃什么)时使用该词会显得词义过大且不恰当。
近义成语辨析
① 专权专行:指一个人独断掌握权力,侧重于权力的运作状态,而生杀之权侧重于权力的具体内容。② 翻云覆雨:比喻权势极大,带有较强的贬义色彩,而生杀之权本身是中性的描述。③ 杀伐大权:指杀伐奖赏的权力,通常用于军事统帅,而生杀之权范围更广、更底层。
英文对照
直译: power of life and death | 意译: absolute power over life and death | 英语习语: the power of life and death / life and death
常见问题
生杀之权在古代具体指什么权力?
在古代,生杀之权主要指君主的最高权力,代表着对臣民生命的绝对决定权,是君主专权的最高象征。
为什么郭解会被指控窃生杀之权?
因为郭解作为一名侠士,私自判决并处死他人,这种行为越了国家法律,被视为窃取了属于君主的司法权力。
现代社会我们还能使用这个词吗?
可以用于文学创作、历史分析或比喻某种极端的支配力量,但在现代法治语境下,任何个人都不允许拥有这种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