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与用法
成语解释
割他的肉吃,剥他的皮睡。形容对敌人的深仇大恨。
详细释义
食肉寝皮,字面意为‘吃他的肉,用他的皮做卧具’。逐字看:‘食’即吃;‘肉’指肉体;‘寝’本义为卧、睡,此处引申为以……为卧具;‘皮’即皮肤、皮毛。整体表达对某人的极端仇恨,恨不得将其肉体毁灭、皮毛利用,以达到泄愤和彻底消灭的目的。其引申义在现代语境中,常用来形容对罪大恶极之人(如叛徒、汉奸、恐怖分子)的刻骨憎恨与彻底清算,带有强烈的复仇和正义制裁色彩。感情色彩需辩证看待:当对象为公认的恶人时,可体现正义的愤怒,带有褒义倾向;若用于普通矛盾或个人恩怨,则显残忍偏激,属贬义。故此成语整体为双面色彩,需依语境判定。
成语出处
《左传·襄公二十一年》然二子者,譬于禽兽,臣食其肉而寝处其皮。”
成语故事
此典出自《左传·襄公二十一年》,背景为春秋时期晋国栾氏之乱。晋国大夫栾盈,其父栾黡曾为下军将,栾氏为晋国世族。栾盈之母叔向母(即羊舌氏之女)早寡,因栾盈曾助其家族,故与之有旧。后栾盈与智起、中行喜等大夫不和,被范宣子(士鞅)排挤,出奔楚国。不久,栾盈潜回晋国,联合魏献子等发动叛乱,意图颠覆晋国政权。叛乱最终失败,栾盈被杀,栾氏几乎被灭。在讨论栾盈之乱时,晋国大夫叔向(羊舌肸)之母发表评论,她将栾盈及其党羽比作禽兽,说:‘然二子者,譬于禽兽,臣食其肉而寝处其皮。’(这两个人,好比禽兽,我恨不得吃他们的肉,用他们的皮做卧具!)此言极言其对栾盈叛乱破坏宗法秩序、危害国家之深恶痛绝,反映了春秋时期贵族对‘叛逆’罪行的极端道德愤慨。后世遂用‘食肉寝皮’形容对敌人或罪魁祸首的刻骨仇恨。明代吴承恩《西游记》第九回,殷小姐痛恨刘洪(奸贼)时所言‘恨不~’,即化用此典,凸显其复仇之切。
文化背景
此成语根植于春秋时期的宗法礼治思想。在‘礼崩乐坏’的背景下,‘弑君’‘叛国’被视为十恶不赦的大罪,不仅挑战王权,更破坏以血缘为基础的宗族秩序。因此,对叛逆者的惩罚不仅限于死刑,更追求‘挫其骨、食其肉’式的彻底毁灭,以儆效尤、净化伦理。这种‘身体性’的复仇观念,与后世‘挫骨扬灰’一脉相承,体现了中国传统社会中‘恨’的极端表达方式。在文学中,如《西游记》《说岳全传》等,它常被赋予正义复仇的色彩,用于塑造忠奸对立的叙事,强化了民众对‘清官’‘英雄’制裁奸佞的情感期待。
成语例句
却说殷小姐痛恨刘贼,恨不~。★明·吴承恩《西游记》第九回
现代例句
对于秦桧这样陷害忠良、导致南宋偏安的历史罪人,后人每每谈及,无不恨不能食肉寝皮。
看到那些恐怖分子残害平民的暴行,全国人民都义愤填膺,恨不得对首恶分子食肉寝皮。
那个同事为了升职不惜诬陷我,差点毁了我的职业生涯,我对他的背叛真是恨到食肉寝皮的地步。
小说中的复仇者凝视着仇人的画像,眼中喷火,心中默念:‘我必食肉寝皮,方解我心头之恨!’
他拐卖孩子、丧尽天良,即使被法律制裁,受害家庭仍觉得食肉寝皮也难以平复伤痛。
用法详解
语法功能:通常充当谓语,偶作定语或宾语,需与‘恨不能’‘恨不得’‘对……’等搭配。搭配要求:常与‘恨之入骨’‘万恶不赦’等词连用,或置于‘恨不得~’的强烈愿望结构中。适用语境:多用于书面语或正式演说,表达对历史罪人、民族败类、重大罪犯的极端愤慨;在文学、历史评论中常见。使用禁忌:绝对避免用于日常生活琐事纠纷,否则显得夸张失度;也不宜在需要保持理性克制的国际外交或司法场合使用。常见误用:①误用于表达一般性厌恶,如‘我对他食肉寝皮’(程度过重);②混淆为‘食肉寝皮’形容亲密(实为反义);③误写为‘食肉寝皮’而忽略其贬义/双面性,用于不当场合。
常见错误
① 易写错字:‘寝’易误写为‘侵’或‘浸’,需注意‘寝’字宝盖头下为‘侵’的右半,但此处意为‘卧’,非‘侵入’。② 易读错音:‘寝’读qǐn(第三声),非qīn;‘肉’为ròu,非rǔ。③ 易用错场景:最忌用于轻微矛盾或玩笑,如‘他借我笔不还,我对他真是食肉寝皮’,属严重夸张误用;亦不宜用于正式外交辞令,因其含暴力意象。
近义成语辨析
① 恨之入骨:也形容仇恨极深,但更抽象、更通用,可用于各种程度的恨,不具‘食肉寝皮’那种具体、残忍的行为意象,且多为贬义。② 切齿腐心:强调咬牙切齿、心肝欲裂的愤怒状态,侧重表达瞬间的暴怒,而‘食肉寝皮’侧重持续性的仇恨愿望。③ 不共戴天:强调仇恨之深以至于不能共存于同一天地,多指个人或集团间的不可调和矛盾,法律或道德上需决出胜负,但无‘食肉寝皮’那种肉体毁灭的极端意象。
英文对照
直译: to eat his flesh and sleep on his skin | 意译: to harbor an implacable hatred for someone; to wish to tear someone to pieces | 英语习语: to bear a grudge (but much weaker); to hate someone with a vengeance; to have a bone to pick with someone (colloquial, not as strong). There is no exact idiom, but 'to wish someone dead and gone' or 'to have a score to settle' convey similar intensity in context.
常见问题
‘食肉寝皮’最早出现在哪部古籍?具体语境是什么?
最早明确记载于《左传·襄公二十一年》。语境是春秋时晋国栾盈叛乱被平定后,晋国大夫叔向的母亲评论栾盈及其党羽,将之比作禽兽,表示恨不得‘食其肉而寝处其皮’,以此表达对叛乱分子破坏宗法秩序的极端憎恶。
这个成语的感情色彩一定是贬义吗?
不一定是贬义。当对象是被历史或公众定性为‘罪大恶极’之人(如叛国者、残暴侵略者)时,使用此成语可体现正义的愤怒,带有褒义色彩;但若用于普通个人恩怨,则显残忍偏激,属贬义。故需根据对象和语境综合判断,总体为双面色彩。
现代生活中哪些场合适合使用‘食肉寝皮’?
适合用于表达对极端恶行(如恐怖主义、重大刑事犯罪、汉奸卖国)的强烈谴责,常见于新闻评论、历史反思、文学影视作品中的激烈台词。不适合日常社交、职场抱怨或处理一般性纠纷,因程度过重且含暴力意象。
它与‘恨之入骨’的主要区别在哪里?
核心区别在于意象与程度:‘恨之入骨’是抽象比喻,强调仇恨深入骨髓,适用范围广;‘食肉寝皮’则通过‘吃其肉、睡其皮’的具体、残忍行为意象,表达希望肉体彻底毁灭的极端复仇愿望,程度更深,且更具文学冲击力。前者更常用,后者多用于正式或文学语境。
这个成语的语法结构是什么?在句子中通常怎么用?
属联合结构(食肉+寝皮,两个动宾短语并列)。在句子中主要作谓语,常与‘恨不能’‘恨不得’‘对……’连用,如‘对汉奸恨不能食肉寝皮’。也可作宾语,如‘他心中只有食肉寝皮之恨’。作定语时较少见,需加‘之’,如‘食肉寝皮之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