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与用法资料
示例用法
明帝在日,曾饬陈太妃随时训责,~。 ★蔡东蕃《南北史演义》第二十四回
详细释义
逐字解释:扑,指抓捕、围捕或从事劳作;作,指劳动、制作;教,指教育、引导、教化;刑,指刑罚、惩罚。整体含义:该成语指的是通过让犯者从事体力劳动来达到教育和教化其目的的惩罚手段。它是古代法律刑罚中的一种形式。引申义:在现代汉语中,此词已极少直接使用,但其核心思想可以引申为“通过劳动使人改过”或“劳动教育法”,强调惩罚的目的是为了set人的功能。感情色彩说明:中性,描述的是一种古代刑罚制度,具有法学色彩。
成语出处
《尚书·舜典》:“象以典刑,流宥五刑,鞭作官刑,扑作教刑,金作赎刑。”
成语故事
这个成语最早可以追溯到《尚书·舜典》。在远古的时代,舜帝为了治理国家,制定了一套完备的刑法制度。书中记载道:“象以典刑,流宥五刑,鞭作官刑,扑作教刑,金作赎刑。”这说明中国古代法律很早就非常精细化,刑罚不再仅仅是肉体上的痛苦,而是通过让犯人参与社会劳动(扑作),让他们在汗水和劳作中反思悔过。后来,在蔡东蕃的历史小说《南北史演义》中,这一概念被引用到了汉朝时期。汉明帝在位期间,对曾失宠的陈太妃进行严厉管理,不仅要求她随时训责,还运用了这种带有教化的刑罚手段,试图通过生活细节和约束来规范其行为。这个故事反映了中国古代法治中“刑教结合”的独特思想,即刑罚不仅是惩罚,更是为了通过劳动教育让犯人回归社会。
文化背景
扑作教刑体现了中国古代儒家法家“刑德并行”的思想。儒家认为,单纯的肉刑只能让人产生恐惧,真正的惩罚应当能使人心悔改。通过让犯人从事体力劳动(扑作),不仅可以消耗其精力,更能让他们在劳动中体会生活的价值和社会的规则,从而实现精神上的教化。这种思想对后世中国的法律制度产生了深远影响,也是现代劳动教育理念的古代雏形。
现代例句
根据《尚书·舜典》的记载,古代刑罚中其实包含了扑作教刑,体现了先人对劳动教育的关怀。
在研究古代法制演变时,我们需要关注扑作教刑这种制度如何从单纯的肉刑中独立开来。
作者在南北史演义中通过扑作教刑的描写,生动地刻画了汉时期时期严的政治手段。
用法详解
①语法功能:在句子中通常充当谓语或宾语,描述某种惩罚方式。②搭配要求:由于是生僻术语,多出现在历史文献、法律史或古代文学小说的语境中。③适用语境:仅适用于历史研究、古代法学探讨或讨论古代刑罚思想的学术场合。④使用禁忌:不宜在日常口语中使用,因其词义过于生僻,普通读者可能无法理解其具体含义。⑤常见误用:容易被误解为单纯的体力劳役,而忽略了其中“教”字体现的教育内涵。
常见错误
①容易写错的字:容易将“扑”字写成“卜”,或将“教”字写成“交”。②容易读错的音:“作”字在此处读作zuò,但在某些语境下可能读作zuō。③容易用错的场景:初学者可能将其误认为是某种现代的“抓捕游戏”,而实际上它是一个严谨的古代法律术语。
近义成语辨析
① 劳役之刑:侧重于让犯人从事繁重的劳动,更多带有惩罚色彩,缺乏“教”字所代表的教育意图。② 罪有应得:泛指犯错的人应该受到惩罚,范围较广,不涉及具体的刑罚形式。③以刑为教:指通过刑罚来达到教育的目的,这与扑作教刑是这一理念的具体执行手段。
英文对照
直译: Capturing and working as educational punishment | 意译: Punishment through labor | 英语习语: Reform someone through hard work
常见问题
扑作教刑中的“扑作”是什么意思?
“扑”在这里指抓捕或从事,“作”指劳动。合起来指的是古代一种刑罚,通过让犯人从事体力劳动来达到教育和感化的目的。
这个成语最早出现在哪里?
最早出现在中国古代经典之一的《尚书·舜典》,是关于舜帝时期制定刑罚制度的描述。
为什么现代人在日常生活中很少听到这个词了?
因为这是一个非常古旧的古代法律术语,随着法律制度的演变,这种刑罚形式已经消失,仅存在于历史研究和古代文学作品中。